


2014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村落上涨1.3%;食品价值上涨2.9%,非食品价值上涨0.8%;消费品价值上涨1.4%,服务价值上涨1.8%。2014年,全国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0%。
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村落上涨0.3%;食品价值上涨1.2%,非食品价值降落0.1%;消费品价值上涨0.5%,服务价值吃旖(涨跌幅度为0,下同)。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值同比改观情况
12月份,食品价值同比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95个百分点。其中,蛋价上涨14.0%,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鲜果价值上涨10.4%,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22个百分点;鲜菜价值上涨7.2%,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22个百分点;粮食价值上涨3.0%,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值上涨2.4%,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值降落0.2%,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降落约0.02个百分点(猪肉价值降落4.9%,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降落约0.16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值同比降落0.7%。其中,酒类价值降落1.8%,烟草价值上涨0.1%。
穿着价值同比上涨2.6%。其中,穿着加工服务费上涨6.0%,服装价值上涨2.7%。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建服务价值同比上涨1.1%。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建服务价值上涨7.1%,耐用消费品价值上涨0.2%。
医疗保健和幼我用品价值同比上涨1.5%。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值上涨2.2%,医疗保健服务价值上涨1.7%,西药价值上涨0.9%。
交通和通讯价值同比降落1.4%。其中,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值降落12.3%,通讯工具价值降落2.9%,交通工具价值降落1.0%,车辆使用及维建费上涨3.4%。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值同比上涨0.9%。其中,教育服务价值上涨2.9%,游览价值降落3.6%。
居住价值同比上涨1.0%。其中,住房租金价值上涨2.4%,建房及装建资料价值上涨0.5%,水、电、燃料价值降落1.4%。
据测算,在12月份1.5%的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值上涨的翘尾成分隐没为0,新涨价成分约为1.5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值环比改观情况
12月份,食品价值环比上涨1.2%。其中,鲜菜价值上涨11.3%,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鲜果价值上涨1.9%,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值上涨1.0%,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猪肉价值降落0.5%,影响居民消费价值总水平降落约0.02个百分点。
12月份,非食品价值环比降落0.1%。其中,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值别离降落0.3%、0.2%和0.1%;烟酒及用品价值吃旖;穿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建服务、医疗保健和幼我用品价值别离上涨0.1%、0.1%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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