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肥料检测的实际过程中,分歧的肥料就有分歧的检测步骤,分歧的检测步骤就有分歧的检测了局,这就要求抽样人员、业务受理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理解吃透有关产品的执行尺度,高度器沉肥料标识信息对检测了局的影响。笔者就近期产生的一路肥料标识信息不全引起的“复检”,谈谈肥料标识信息的沉要性。
A县质监局的稽查分局在日常监督查抄中,抽取了B公司经营的某厂家复混肥,标称营养含量(氮-磷-钾)为13.5-0-44.5,总营养58%,产品执行尺度为GB/T 15063-2009,无其他信息,并对产品标识拍照。
A县质监局稽查分局委托“双认”质检机构C检验。C的检测人员依照委托信息,凭据复混肥尺度GB/T 15063-2009,划定的检测步骤GB/T 8572-2010中未知试样检测总氮含量,了局总氮含量未检出,C实时出具了检验汇报;榉志窒駼公司投递了检验汇报并查封了B公司的复混肥。B公司接到检验汇报与其供方沟通后,向A县质监局提出了“复检”申请,理由是他们的产品标识中无磷含量,只有氮和钾,就是硝酸钾,购销合同中产品名称也是“硝酸钾”,应按“农用硝酸钾”组织检验。A县质监局收到B公司“复检”申请,以为理由不成立,但为了切实;ぃ鹿纠,要求C按B公司的申请将留样按《农业用硝酸钾》(GB/T 20784)中划定的步骤对总氮含量进行检验。C这次检验了局总氮含量为13.6%,切合合同和产品明示的氮营养划定。
此例复检就稽查分局和质检机构而言都没有错,错在B公司的供方将农用硝酸钾专用尺度名称作为通常复混肥标识,标签不规范,B公司也未查对购销合同与实物标注的名称。从这起“复检”结合复混肥料尺度能够看出,肥猜中氮和磷的测定肯定要有具体齐全充分的信息,即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或其组合和枸溶性磷或水溶性磷,样品有了这些信息能力在检测时增长分歧的的催化剂或还原剂,不然检测了局天壤之别。因而抽样人员和业务受理人员,在遇到复混肥产品时,要对样品的有关信息纪录齐全充分,检测人员要当真查对复混肥的有关信息,不切合检测要求的不予受理或补正后受理,以提高质检机构检测质量水平和削减检测机构的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