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相继颁布了第2287号、2291号布告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等文件。同时,成立了农业部第八届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就这次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的有关问题,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记者采访了农业部种植业治理司有关掌管人。
问:为什么要进行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
答:肥料是沉要的农业出产资料,执行肥料登记治理,把好肥料产品的市场准入关,是农业部门的一项沉要职责。肥料登记治理造度自1989年成立以来,在保险农业出产用肥安全,推进肥料产业健全发展,进攻假冒伪劣肥料产品,守护农夫人民和合法企业权利等方面阐扬了积极作用。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行政体造鼎新的深刻推动,肥料登记治理也适应鼎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肥料审批法式。这次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重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思考:
一是加强肥料治理的必要。我国是肥料出产和使用大国,持久以来,在肥料出产、经营、使用、治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鼎新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有利于加强肥料治理,推动成立治理科学、运行高效、职责明确的肥料治理长效机造。
二是推动简政放权的必要。国务院明确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加快转变当局职能的“先试戾”,在沉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获得突破性进展。今年以来,农业部依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行政审批造度鼎新力度7⒄狗柿系羌切姓审批造度鼎新,就是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进一步厘清当局与市场的天堑,把该放的事坚定铺开,把该管的事坚定管好。
三是美满登记审批法式的必要。目前,肥料产业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变动,这对肥料治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就是要从治理的现实启程,简化不用要的法式和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肥料企业提供越发便捷、高效的服务。
问:这次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有哪些内容?
答:这次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的内容极度丰硕,总的来说,能够综合为三个方面:
一是尝试综合办公。将肥料登记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尝试综合办公。今后,企业申请肥料登记将越发方便、快捷。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家对肥料登记治理工作发展监督。
二是规范服务流程。农业部第2287号公报颁布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尺度》、《肥料一时登记审批尺度》《肥料续展登记审批尺度》《肥料调换登记审批尺度》,对办理法式和办理时限做出了明确划定。农业部第2291号布告颁布了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的法式和要求,明确肥料登记申请尝试网上申报,让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做到“心中有底”、“成竹在胸”。
三是简化资料要求。这次,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依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岳阳料登记治理的现实,取缔了提交肥料样品、质量复核性检测和肥料残留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等要求,切实减轻了申请登记企业的职守。
问:取缔“三项划定”总体思考是什么?
答:这次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取缔了提交肥料样品、质量复核性检测和肥料残留试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等“三项划定”。取缔“三项划定”是从简政放权、肥料登记治理的现实情况和更好为企业服务的角度启程,不是放松对肥料登记的要求。对此,肥料企业和有关单元要正确理解、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沉点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取缔提交肥料样品的划定,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汇报。产品质量检验汇报必须是省级以上的单元,经计量认证,并具备相应的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三个前提缺一不成。
第二,取缔质量复核性检测的划定,强化过后监督查抄。我部不再发展质量复核性检测,在登记审批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虚伪的检验汇报,即终止审批。对核准登记的产品,将进一步加强颁证后的监督查抄。
第三,取缔肥料残留试验和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资料的划定,从源头进行把关。在取缔提交肥料残留试验资料要求的同时,加强了登记肥料产品原料起源的治理,通过造订有关尺度严格限造肥料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并对肥料产品的安全性评价试验提出了明确要求。取缔企业在申请肥料正式登记时提交肥料田间示范试验资料的要求,是思考到企业在申请一时登记时已发展肥料田间试验,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用性已在肯定水平上得到验证。
问:企业可自行发展肥料田间试验,对肥料田间试验的要求是不是降低了?
答:《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明确提出:“申请企业可按要求自行发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发展”。必要把稳的是,这并不料味着对田间试验汇报降低了要求,企业按要求可自行做田间试验,只是注明企业有了更多更大的自主选择权,但所出具的田间试验汇报有更高的要求,应能客观、正确的反映供试产品的利用成效,要有确定的试验地址、科学的试验设计和规范的田间操作,并要有经验丰硕的农艺师领导把关。
为保障试验的规范,建议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前提的农业技术推广、讲授、科研机构发展试验。
问:若何确保登记肥料产品的安全性,对微生物肥料登记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肥料登记安全性评价试验蕴含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抗爆机能试验、包膜资料降解试验、微生物肥料菌种毒理学汇报、微生物肥料菌种鉴定汇报等。
微生物肥料产品作为活菌造剂,其产品安全的主题是产品中使用菌种的安全。因而,微生物肥料申请登记时还必要提交菌种毒理学汇报和菌种鉴定汇报。菌种毒理学汇报必须由拥有菌种安全评价能力的国度级专业权威机构出具;菌种鉴定汇报必须由拥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或国度级专业权威菌种鉴定单元出具。
问: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造度鼎新的一些具体问题,也请您注明一下。
答:关于年度质检汇报问题。年度质检汇报指的是在正式登记、正式续展登记时提交的,企业为监控产品质量而进行检测出具的检验汇报。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汇报对检测机构资质无要求,是企业节造产品质量的自检汇报,但要求提供全项目检测,每年度至少提交2个批次产品检测汇报。
关于境表企业申请肥料登记问题。自2015年9月6日起,肥料登记执行网上申请和纸质资料申请并行。境表企业可登录“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网址:http://xzsp.moa.gov.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凭登录名称和密码进入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有关附件,在线打印申请表,连同纸质资料一起邮寄或投递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
关于产品标签问题。企业申请肥料一时登记和正式登记时,应提交书面的产品标签。企业获得农业部肥料登记证后,出产、销售技术指标高于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时,需向肥料登记机关进行标签登记,每一个登记标签应提交一份对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汇报。标签登记只针对执行农业行业尺度的直接审批产品,对于缓释肥料、泥土调度剂等评审审批产品应严格依照登记证信息进行出产、销售。